2019年10月23日 星期三

[轉載] 黑白集 誰「置入」誰?

2010/12/30 聯合報 黑白集

政府在媒體作置入性行銷,主要涉及兩大爭議:一、表現的形式是否可供區別;二、表達的內涵是否扭曲。

形式上的區別,是在能否將「新聞」與「置入資訊」區隔?其實,這一點都不困難:只要在報紙上看到一塊或一片醜醜笨笨的框起來的八股題材,讀起來味同嚼蠟,那就一定是中央或地方政府的置入性行銷。

至於內涵上是否扭曲,這方面也問題不大。政府的置入資訊,必然是正面陳述,但不至於顛倒是非黑白;倘若到那種地步,正常的媒體也不可能刊登。

所以,如今馬政府決定將「政府資訊」標示清楚,以示區隔;如此不但可避免政府受到非議,也使媒體化解了專業倫理上的爭議,這是政媒雙方皆應支持的方案。

其實,現今媒體的惡疾,絕不止在「置入性行銷」;因為,如前所述,置入性資訊辨識容易,內涵也不致太過扭曲。真正的媒體醜聞,是在用頭條新聞刊登「南線專案」在北一女門口付錢那種惡劣行徑;那則新聞或許「無償」,但媒體因這則假新聞衍生所獲的金錢及政治利益都是至足驚人。而這類新聞在形式上不能區隔,在內涵上更是放話造謠;這是媒體之恥、台灣之恥,卻不是「政府置入媒體」、而是「媒體置入政府」。

尚不僅此。這家報紙經常刊出「自由合成」的假照片,甚至連民調也被質疑沒有民調中心;這些,也都不是置入性行銷,卻皆是根本違反了新聞媒體的天條鐵律。

做為新聞媒體,我們最大的期望是:政府資訊要「置入」媒體時,除了標示清楚外,尤應提升閱聽可讀性的競爭力,不要再用那種笨拙醜陋的手法傷害了媒體的篇幅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